认知价值定价法
发布日期:2015-08-18浏览:1262
这是企业根据买主对产品或服务项目价值的感觉而不是根据卖方的成本来制定价格的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创新型产品,由于消费者对此缺乏比较的对象,一时对产品捉摸不透:企业的利润很低,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定价太高;目标利润高,消费者也可能认为价格便宜。这里就有一个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价值”的问题。认知价值定价法实际上是企业利用市场营销组合中的非价格变数,如产品质量、服务、广告宣传等来影响消费者,使他们对产品的功能,质量、档次有一个大致的“定位”,然后定价。如某企业开发的产品是高质量,豪华型,全面服务的高位产品,只要经过促销宣传使消费者理解到这是一种“高消费”的产品,企业即使定价定得很高,还是能吸引那些对此有“认知”的消费者。当然利用这种定价方法,必须正确估计消费者的“认知价值”,估计过高或过低对企业都是不利的。
竞争导向定价
即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应竞争状态为依据,根据竞争状况确定是否参与竞争的定价方法。在现代市场营销活动中,竞争导向定价已被企业广泛采用。
(一)通行价格定价法
这是根据行业的平均价格水平,或竞争对手的价格为基础制定价格的方法,也称为随行就市定价法。
在有许多同行相互竞争的情况下,每个企业都经营着类似的产品,价格高于别人,就可能失去大量销售额,从而造成利润的降低,而这样做又可能迫使竞争者随之降低价格,从而失去价格优势。因此在现实的营销活动中,由于“平均价格水平”在人们观念中常被认为是合理价格,易为消费者接受,而且也能保证企业获得与竞争对手相对一致的利润,因此使许多企业倾向与竞争者价格保持一致。尤其是在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控制市场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其市场竞争能力有限,更不愿与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大企业发生“面对面”的价格竞争,而靠价格尾随,根据大企业的产销价来确定自己的实际价格。
(二)竞争价格定价法
与通行价格法相反,竞争价格定价法是一种主动竞争的定价方法。一般为实力雄厚,或独具产品特色的企业采用。定价步骤是这样:
1、将市场上竞争产品价格与企业估算价格进行比较,分为高于、低于、一致三个层次;
2、将企业产品的性能、质量、成本、式样、产量与竞争企业进行比较,分析造成价格差异的原因;
3、根据以上综合指标确定本企业产品的特色,优势及市场定位。在此基础上,按定价所要达到的目标,确定产品价格;
4、跟踪竞争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分析原因,相应调整本企业价格。
(三)密封竞标定价法
这种定价法主要用于投标交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在同类同质产品之间,价格相对低的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在市场营销活动中,投标竞争是一种营销竞争常用的方式,投标竞争的过程往往就是价格竞争的过程,竞争的结果产生实际的成交价格。
企业参加竞标总希望中标,而能否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与竞争者投标报价水平的比较。因此,投标报价时要尽可能准确地预测竞争者的价格意向,然后在正确估算完成招标任务所耗成本的基础上,定出最佳报价。
一般说,报价高,利润大,但中标机会小,如果因价高而招致败标,则利润为零;反之,报价低,虽中标机会大,但利润低,其机会成本可能大于其他投资方向。因此,报价时既要考虑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也要结合竞争状况考虑中标概率(中标概率的测算取决于企业对竞争对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本企业能力的掌握程度)。最佳报价应该是预期收益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创新型产品,由于消费者对此缺乏比较的对象,一时对产品捉摸不透:企业的利润很低,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定价太高;目标利润高,消费者也可能认为价格便宜。这里就有一个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价值”的问题。认知价值定价法实际上是企业利用市场营销组合中的非价格变数,如产品质量、服务、广告宣传等来影响消费者,使他们对产品的功能,质量、档次有一个大致的“定位”,然后定价。如某企业开发的产品是高质量,豪华型,全面服务的高位产品,只要经过促销宣传使消费者理解到这是一种“高消费”的产品,企业即使定价定得很高,还是能吸引那些对此有“认知”的消费者。当然利用这种定价方法,必须正确估计消费者的“认知价值”,估计过高或过低对企业都是不利的。
竞争导向定价
即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应竞争状态为依据,根据竞争状况确定是否参与竞争的定价方法。在现代市场营销活动中,竞争导向定价已被企业广泛采用。
(一)通行价格定价法
这是根据行业的平均价格水平,或竞争对手的价格为基础制定价格的方法,也称为随行就市定价法。
在有许多同行相互竞争的情况下,每个企业都经营着类似的产品,价格高于别人,就可能失去大量销售额,从而造成利润的降低,而这样做又可能迫使竞争者随之降低价格,从而失去价格优势。因此在现实的营销活动中,由于“平均价格水平”在人们观念中常被认为是合理价格,易为消费者接受,而且也能保证企业获得与竞争对手相对一致的利润,因此使许多企业倾向与竞争者价格保持一致。尤其是在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控制市场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其市场竞争能力有限,更不愿与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大企业发生“面对面”的价格竞争,而靠价格尾随,根据大企业的产销价来确定自己的实际价格。
(二)竞争价格定价法
与通行价格法相反,竞争价格定价法是一种主动竞争的定价方法。一般为实力雄厚,或独具产品特色的企业采用。定价步骤是这样:
1、将市场上竞争产品价格与企业估算价格进行比较,分为高于、低于、一致三个层次;
2、将企业产品的性能、质量、成本、式样、产量与竞争企业进行比较,分析造成价格差异的原因;
3、根据以上综合指标确定本企业产品的特色,优势及市场定位。在此基础上,按定价所要达到的目标,确定产品价格;
4、跟踪竞争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分析原因,相应调整本企业价格。
(三)密封竞标定价法
这种定价法主要用于投标交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在同类同质产品之间,价格相对低的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在市场营销活动中,投标竞争是一种营销竞争常用的方式,投标竞争的过程往往就是价格竞争的过程,竞争的结果产生实际的成交价格。
企业参加竞标总希望中标,而能否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与竞争者投标报价水平的比较。因此,投标报价时要尽可能准确地预测竞争者的价格意向,然后在正确估算完成招标任务所耗成本的基础上,定出最佳报价。
一般说,报价高,利润大,但中标机会小,如果因价高而招致败标,则利润为零;反之,报价低,虽中标机会大,但利润低,其机会成本可能大于其他投资方向。因此,报价时既要考虑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也要结合竞争状况考虑中标概率(中标概率的测算取决于企业对竞争对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本企业能力的掌握程度)。最佳报价应该是预期收益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